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网站首页新京报法制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中华工商时报关于我们
中国改革报国际商报京华时报法治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日报参考消息中国商报工人日报
首页公告中心新闻资讯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丢失,纳税人应及时在《中国税务报》刊登遗失声明
来源:本站 点击数:2565次 更新时间:2020/8/4 17:16:32

 车辆购置税使用、补办程序的介绍: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核发
   税务机关对征(免)税车辆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税车辆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免税车辆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栏加盖“车购税征税专用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分正本和副本,按车核发、每车一证。
   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使用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由纳税人保管以备查验,副本用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不得转借、涂改、买卖或者伪造。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补办
   (一)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纳税人应及时在《中国税务报》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码及完税证明号码(可到原发证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到原纳税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补)手续,填报《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在车辆购置税征收单位领取。

登报电话:010-51058285 13701118485 QQ:12559007 联系:杨经理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北京商铺出租转让登报电话,什么报纸效果比较好! 下一篇:去中国税务报登报声明需要什么资料吗?
 

公告导航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 联系手机:13701118485
  • 电子邮件:2475129431@qq.com
  •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大厦三层

  •       友情链接
    北京希达龙源中国百姓焦点登报声明网新京报北京晚报法制日报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京ICP备13028575号-2 邮件:2475129431@qq.com 联系电话:010-5105828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大厦三层